京爱卫发〔2018〕16号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健康北京灭蚊行动”的通知
各区(地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蚊媒传染病发病趋势上升,我国南方省份相继出现登革热疫情暴发流行,并呈现向北方扩展的趋势。我市先后出现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及裂谷热等蚊媒传染病的输入性病例。2017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我市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主要传播蚊种白蚊伊蚊密度显著增长,发生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风险明显提升。为有效降低我市蚊虫密度,预防蚊媒传染病暴发流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今年夏秋季开展“健康北京灭蚊行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行动的主题是“清洁家园,灭蚊防病”。
目标是有效降低居民生活环境蚊虫密度,减少蚊虫骚扰,不发生蚊媒传染病暴发流行,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
二、重点场所
居民社区、单位院落、公园绿地、河湖沟渠、拆建工地、市政地下管井和其他蚊虫易孳生环境。
三、主要措施
遵循治本清源、安全环保、科学有效的原则,以孳生地清理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防制手段,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方法。
(一)孳生地清理
1.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对楼前屋后花盆托盘、水生植物、废弃容器等各类型积水容器中的积水及时清除。
2.清除各类水体,特别是地下室、下水道、防空洞、车棚及居民楼道、各类管道间等环境中的小型积水
3.清理公园绿地、建筑工地、汽修厂、废品收购站等场所临时性积水。
4.加强对河湖、水塘、沟渠等场所蚊虫孳生地的疏通清理。
(二)蚊幼虫防制
1.湖泊、池塘、景观水体、大型盆缸等可养鱼灭蚊;
2.各类市政管井、桩洞、地下人防工程等无法清除的水体,可投放杀灭蚊幼虫制剂。
(三)成蚊防制
完善居民家庭、单位、办公场所等室内环境防蚊设施,如纱门、纱窗等。为避免因化学杀虫剂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尽可能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当蚊密度较高或有蚊媒传染病发生时可使用化学防治方法杀灭成蚊。
四、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为灭蚊防病培训宣传、环境卫生整治、集中灭蚊和评估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培训阶段(4月-5月)
1.制定《2018年健康北京灭蚊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健康北京灭蚊行动密度监测方案》等技术方案。
2. 5月上旬召开“2018年健康北京灭蚊行动”新闻发布暨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灭蚊行动各项工作
3.开展市、区、街道、社区等不同层级的蚊虫防制培训工作,使专业人员和居民掌握蚊虫防制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居民参与的意识。
4.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折页、海报、宣教片、健康大课堂等多种形式,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地宣传灭蚊防病知识,动员居民积极参与,清除蚊虫孳生地。
5.对遴选出的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进行专项工作培训,使其掌握统一灭蚊的技术要求、工作规范及效果评估技能。
(二)环境整治阶段(5月-6月)
结合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开展以灭蚊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动员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居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清除各类蚊虫孳生地。5月中旬,全市将集中行动,开展一次以清理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环境整治活动。此外,各区、各街道、乡镇根据辖区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治理活动。
(三)集中灭蚊阶段(6月-8月)
1.实施蚊虫控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的蚊虫防制活动,将6月11日—15日、7月16日—20日、8月13日—17日定为统一灭蚊活动周。在灭蚊周期间,各区、各行业、各有关单位及各街道社区要发动群众,从身边做起,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
2.开展蚊虫密度监测,重点监测居民区、公园绿地等环境的蚊虫密度。在灭蚊活动期间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灭前、灭后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估。
3.开展全市蚊虫控制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四)评估总结阶段(9月-10月)
对本次全市统一灭蚊行动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蚊虫控制效果。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市、区爱卫会办公室
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下发灭蚊行动方案,组织各区(地区)爱卫办和有关部门开展蚊虫统一控制活动,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工作;负责统一灭蚊行动期间突发病媒生物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督导以及行动效果评估。各区(地区)爱卫办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蚊虫控制活动、培训宣传和督导工作。
(二)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各类技术方案,组织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点区域外环境的蚊虫密度进行监测与预警,负责对全市灭蚊行动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蚊虫密度监测与预警,对辖区灭蚊行动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在灭蚊行动期间,接受市民咨询与投诉,定期将相关情况汇总反馈至市爱卫办。
(四)各有关部门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依据职能定位,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宣传动员,落实蚊虫控制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以及灭蚊行动督导。
1.水务部门:做好河道、湖泊等区域和相关排水管线蚊虫防控工作。
2.园林部门:做好各类景区、公园、绿地等相关区域蚊虫防控工作。
3.住建部门:做好在建工地、施工场所等区域的蚊虫防控工作,督促各居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灭蚊行动。
4.规划国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做好老旧小区环境清理和灭蚊防蚊工作。
5.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病教育,做好校园内防蚊灭蚊工作。
6.旅游部门:督促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做好蚊虫防控工作,清除蚊虫孳生地和栖息场所。
7.交通部门:机场、火车站、地铁、长途汽车站等要落实防蚊灭蚊措施,做好场站内和交通工具内的蚊虫防控工作。
其他各部门要在灭蚊统一行动期间,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蚊虫控制活动,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孳生地。
(五)街道(乡镇)、社区(村)
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垃圾堆、臭水沟等脏乱差问题,动员居(村)民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做好辖区统一灭蚊工作。同时,处理、落实辖区内居民投诉、意见与建议。
(六)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组织开展专业防治服务机构培训,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健康北京灭蚊行动”与健康北京建设、国家卫生区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此次“健康北京灭蚊行动”顺利开展。
(二)各区爱卫会要依据全市统一灭蚊行动的方案与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积极开展蚊虫控制工作。督导专业服务机构对蚊虫危害严重的居民社区和公共外环境进行重点防控。自通知下发起,各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动态。
(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技术支持,组织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加强科学合理用药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区域防制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根据密度变化情况调整防制措施。
(四)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本辖区灭蚊工作。动员并督导各(村)居委会开展本次“清洁家园,灭蚊防病”的宣传和实施。要结合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清除各类蚊虫孳生地。
(五)各专业防治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宣传、示范和实施工作。防止过度用药或不正确用药,严防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服从市、区爱卫办工作安排,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灭蚊行动成效。
(六)为确保本次防制工作重点与目标的实现,市爱卫会将依据《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在全市进行通报。
《2018年“健康北京灭蚊行动”技术指南》可在市爱卫会网站(www.bjaw.org.cn)下载。
市爱卫办联系人:孙轶卓
联系电话:83970691,83970697(传真)
工作信息报送邮箱:mwxxbs@163.com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抄送:
市爱卫会主任、副主任。
全国爱卫办、各区政府。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